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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律神經失調到底是不是疾病?

自律神經失調到底是不是疾病?

有人問我:「自律神經失調是不是疾病?醫生好像不認為是疾病,那他是把我當成憂鬱症來治療嗎?」這是蠻典型的想法:如果你不認為我生病,那你用什麼角度、什麼方向來解決我的痛苦?

有的病友因為隱約覺得醫生不認為自律神經失調是病,而產生極大的不信任感,最後換了醫生。這是更常見的想法:你如果不認為我生病,根本就不會覺得有治療我的必要,那開藥應該很敷衍。

最近有幾位病友都回報這樣的狀況,感覺得出來,他們不是很茫然,就是有點憤怒。我想,有必要來探討一下「自律神經失調到底是不是疾病」這個問題。這篇文,我會盡可能地包含各種面向和觀點,並且提出我–一個曾經深受其苦的人–的觀點。

病人的角度

對病人來說,得到這個問題的答案很重要。因為,心理上的穩定與信心,以及能否取得親朋好友的支持,對治療能否順利有著莫大的影響。

我們來看看,如果,「自律神經失調不是病」,那麼病人會面臨什麼樣的狀況?

病人:我好像自律神經失調,非常不舒服,痛苦得要死,我要去看醫生了。
家人:聽說自律神經失調不是病,那你就是沒病嘛!不要「無病呻吟」了!沒病幹嘛要看醫生?
病人:可是我很不舒服啊!一定是身體出問題了才會這樣!
家人:就說你是想太多了!不要去想就沒事啦!你是心病吧!
病人:我根本沒想啊!
家人:你一定是太閒,去找事情做啊!忙碌起來就會忘記了!
病人:…………………

朋友:你為什麼辭職了?
病人:…….因「病」無法工作(通常會有點難以啟齒)
朋友:什麼病啊?
病人:自律神經失調
朋友:聽說那不是病呀!只是「亞健康」而已,沒到不能上班的程度吧!
病人:…………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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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對話過程會讓病人非常惱火、抓狂!就像我第一次突然嘔吐倒地,急診醫生堅持:「你剛剛一定是太緊張、太焦慮了」,我和妹妹怒火中燒,「莫名其妙,我們剛剛明明吃飯聊天,笑不停,很開心,哪裡來的緊張焦慮?」

除了惱火之外,病人心裡還會產生矛盾,一般的邏輯是,有病才要看醫生,有病才需要治療,既然不是病,那為什麼要看醫生?但是,不論自己看了多少網路資訊,做盡所有能做的,那些不舒服卻仍然跟背後靈一樣,甩都甩不掉。去做檢查又都說沒事?那到底要找誰解決這個痛苦?

有這些心理矛盾和衝突的人,如果又看到網路上那些鼓吹自律神經失調不需要治療,靠自己意志力會好的資訊,往往都會忍耐一段時間,試著自己好起來,一直到嘗試無效,受不了了,才會開始去了解自律神經失調要找誰來解決。

備註:養心診所施養賢醫師說到,他其實有點擔心,有些病人的病情很嚴重,都已經不舒服到了想自我了結的地步,若是還被那些鼓吹不需要治療的訊息影響而以為是自己不夠努力,沒有尋求適當的治療,恐怕真的會走上絕路。

看完病人的感受,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各方觀點。

疾病的定義

要探討「自律神經失調是不是疾病」,就一定要先來了解「疾病是什麼」、「什麼樣的情況才算疾病」。

一般人的認知,「疾病是指身體出現不適的症狀,對日常生活造成了困擾,不經治療不會康復」。

長庚兒童醫院兒童過敏氣喘風濕科歐良修醫師在「健康促進維護及預防治療」中提到:「疾病( disease )指的是生理或心理的功能障礙,其判定標準是客觀的診察和檢驗。」

國立台北護理學院長期照護研究所李世代教授在「疾病狀況界定與醫療照護介入」中提到:「疾病(disease/morbidity)乃指一罹患健康狀況或事件之明確過程,具備一特殊系列之症狀(或併含徵候),足以影響全身或身體(身心)的部份,其致病原因、病理及預後可能已知或未知 。」

在「疾病的價值」一書中對「疾病的定義」有充分的探討,包含了各類科學對「疾病」的定義與看法。內容太長,無法摘錄,有興趣的人請參閱:疾病的價值

在一本「護理學概論」的參考書中提到:「醫師對疾病的定義是身體出現某些症狀與徵象,或出現健康問題。生物醫學認為是身體或心理發生紊亂,或有生病和傷害的情形。」

從以上定義內容來看,正如紐約時報中文網的新聞「美國醫學會認定肥胖是疾病」中說到:「對於怎樣才算是疾病,人們都沒有普遍共識。」

附註:在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的健康專欄文章中提到:1996年世界衛生組織(WHO)與美國食品藥物管制局(FDA)將肥胖症列為「慢性疾病」,且認為它比傳染病還可怕,威脅全球人類的健康福祉。

雖然細節部分沒有一個統一的說法,但整合以上來說,廣泛的疾病定義,應該會有以下幾個特點
1. 出現症狀
2. 身體功能障礙
3. 影響到全身或身體的部分
而「自律神經失調」的確三項特點都有。接下來我們要看看正反方的爭議在哪。

以下每個引述的觀點,我都會以一個「深受自律神經失調之苦的人」的角度提出看法。

「自律神經失調不是疾病」的觀點

在「世界衛生組織」提出的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 ICD-10-CM中,自律神經失調並沒有疾病診斷碼,但肥胖卻有疾病診斷碼,從E65~E67中編列了各種肥胖,包括了起因於熱量過多的肥胖、藥物導致之肥胖、體重過重、局部肥胖、其他的營養過度等。健保的疾病診斷碼就是根據這份文件,所以在健保的認定中,自律神經失調不是疾病。

芳喵OS:肥胖都能列為疾病,並且需要治療。我這「活著不如死了好」的狀態,竟然連邊都沾不上,還有天理嗎?(怎樣算是「活著不如死了好」的狀態,請參閱:「自律神經失調回憶錄」,裡面詳細記載了我生不如死的病況,絕對比身上有很多脂肪要痛苦得多。)

精神科黃偉俐醫師在『當醫生只告訴你得的是「自律神經失調」,該換醫生了嗎?』中提到:「自律神經失調是一種現象,一些症狀,而不是一個診斷的病名。很多狀況會造成自律神經失調,例如甲狀腺亢進或是罕見的內分泌腫瘤,但絕大多數是焦慮症,包括廣泛性焦慮症一恐慌症。只有當找出正確病因,把內分泌的問題調整好,或者把焦慮症治好才能讓自律神經正常化。」

芳喵OS:我相信很多病友跟我一樣,沒有甲狀腺亢進,沒有內分泌腫瘤,沒有焦慮症,沒有恐慌症(恐慌症其實有嚴格定義的,在十分鐘內達到最高峰,60分鐘內自然恢復。但通常病友們是全天候的),沒有他所謂的那些病因,但就是一堆症狀啊!通常壓力、過勞、生活作息混亂是主因,這些自律神經負荷過重的因素,我建議病友們還是要處理掉比較好。

神經學陳惟華醫師在「自律神經失調」一文中認為:「亞健康」狀態就是自律神經失調的過渡期。自律神經失調的初期往往沒有多大不舒服的症狀,頂多是抗壓性開始降低或常犯感冒等小病,此時身體正處於亞健康的狀態,大家比較不會去注意它。如果不即時改善,這種長期的自律神經失調終將導致糖尿病、高血壓、心臟病、中風和憂鬱症等慢性病,甚至癌症。

芳喵OS:自律神經失調初期,然後就跳到高血壓、糖尿病等慢性病,自律神經失調中後期沒有說,變成那些慢性病之前,像我這種失去生活自理能力,下不了床、出不了門的期間算什麼呢?

精神科林耕新醫師在「良醫健康網」的文章中提到:「自律神經失調根本不是一個診斷病名,充其量那是一種現象,或一群症狀,它也沒有標準的治療準則,因而,不管病因、症狀、治療都是複雜而多變的。自律神經失調不僅僅是疾病的症狀,也是許多潛藏疾病的徵兆。研究顯示,自律神經失調與未來發生心血管疾病的機率及死亡率息息相關。」

芳喵OS:不是病,卻需要治療,還需要找病因。不是病,只是一個現象,但是卻跟死亡有關係,很像過勞死,不是病,但是會死。

「自律神經失調是疾病」的觀點

臺安醫院的醫藥專欄「認識自律神經失調」中提到:「如果自律神經失調已經嚴重到疾病的診斷時,才會考慮藥物治療。」

芳喵OS:換句話說,嚴重到某種程度的時候,需要藥物治療的時候,就是個疾病了。但是,要多嚴重才算呢?

養心診所施養賢醫師認為,「症狀嚴重到影響生活、工作等,甚至是無法工作,在沒有治療的情況下,身體無法自行復原,那它當然是個疾病」。

芳喵OS:施醫師對疾病的認定跟一般人比較接近。這也是他很能撫慰病人心情的一個特點,「苦民所苦」啊!

精神科郭育祥醫師在「現代人的文明病-自律神經失調」一文中提到:『根據推估,台灣每100人中,恐怕就有30人曾經有過明顯但輕微、短暫的自律神經失調,而長期承受失調困擾未見改善後,便可能進一步發展成為「自律神經失調症」。』

『在台灣醫學領域中,「自律神經失調」尚未被認定為一種確切的病症,因此概念和定義上都仍處在混沌未明的狀態。事實上,若從醫學的角度來看,「當自律神經失去平衡,過度亢奮或衰弱時,將引發全身性不適症狀」已是經過無數次驗證的不爭事實。』

『有些人的失調僅是短期的、輕微的,能夠靠著外在狀態的緩解或者是內在狀態的調適,而重新回歸協調。但另一部分的人呢?則可能沒有這麼幸運。情況未見好轉之下,慢性長期的自律神經失調現象,久積為「症」,或者突然間病灶來勢洶洶,擊潰了本應協調平衡的自律神經,即刻演變為需要專業醫師予以醫療協助的自律神經失調症。』

芳喵OS:這位醫生的認定標準跟臺安醫院差不多,輕微的自律神經失調不算疾病,嚴重到一個程度,長期不見改善的,就成為疾病。他的論述算是比較詳細和完整的。

正反方總結

認為「自律神經失調不是疾病」的一方,通常論點是:「自律神經失調」是某些疾病的症狀,也是即將罹患某些疾病的徵兆。

認為「自律神經失調是疾病」的一方,認為壓力、過勞、生活型態等是自律神經失調的主因,嚴重到一個程度的時候,就成為疾病,需要治療。

芳喵觀點

自律神經失調」其實是個很近代才發展出來的名詞,所以在疾病認定上還很有爭議,就像美國醫學會把肥胖列為疾病的報導一樣,正反兩方激烈爭辯。美國醫學會最後的決議:「說肥胖不是一種疾病,而是像暴飲暴食和缺乏運動這種生活方式選擇所導致的結果,這相當於說肺癌不是一種疾病,因為它是抽煙這種個人選擇所導致的結果。」

由決議文可見,某種情形是不是疾病,其實是靠邏輯辯論出來的。每隔幾年都會有些情形被列入疾病,被認為是「需要治療」的,例如1996年肥胖被列為疾病。每隔幾年會有些情形從疾病列表中刪除,被認為是「不需要治療」的,例如1973年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中刪除。

這些歷史告訴我們兩件事:一、需要治療的情形就是疾病,二、某種情形現在不是疾病,但以後可能會是,某種情形現在是疾病,但以後可能不是。永遠都會有人同意,有人不同意。你也可以自己選邊站,有自己的意見。有了定見之後,你會比較清楚要如何看待你的身體。這點對康復過程來說很重要。

但是,對於深受自律神經失調之苦的人來說,有另外一個需要考慮的重點。醫生對「自律神經失調是不是疾病」的認定會影響他決定如何治療你。

如果他不認為「自律神經失調是疾病」,那麼他很可能會只給你抗焦慮藥物而不給你抗憂鬱藥物(自律神經失調主要治療藥物),那樣治標不治本的開藥方式,主要只是緩解你的症狀,然後期望你身體自己會好起來。

或是想盡辦法硬要塞一個其他疾病的診斷給你,最方便的就是焦慮症,即使你不焦慮,明明只是因為追韓劇,太常熬夜而失調,也會說你是焦慮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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芳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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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衷只是紀錄與分享,默默地寫著
突然發現,寫作、分享、解惑,仍然是我最熱愛的事
曾經放棄了這些
竟由生病帶領我回到這條路上,塞翁失馬焉知非福。